有限空間作業一直以來都屬于事故高發的風險作業范圍,今年截止到八月份,全國共發生有限空間作業事故29起,有限空間的安全管控已迫在眉睫。那么為什么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屢屢發生呢?主要原因在于三點。
一是“不知”。隨著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不斷推進,企業在建立、完善安全生產制度、臺賬方面已有明顯進步。然而,制度建立不等于責任落實。一些企業尤其是規模較小企業的主要負責人,對于什么是有限空間、企業存在哪些有限空間、有限空間作業需配備哪些應急器材等基本情況全然不知。例如,某工貿企業將所有涉及“空間”的設備全部辨識為有限空間并張貼警示標志,這種寧錯辨一萬、不漏掉一個的行為,看似是從嚴管理,實則是“無知”的體現。再如,有些企業看似風險辨識管控清單、有限空間作業培訓簽到表、相關考試試卷等資料齊全完備,但仔細檢查便發現,臺賬是應付檢查而偽造的,員工對于有限空間作業風險以及作業的基本要求并不了解。如此行事,出事故只是時間問題。
二是“不懂”。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與作業人員不懂操作規范有很大關系。一來,不懂如何規范操作。有限空間作業屬于危險作業,企業應當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方案,并對作業人員、監護人員、現場負責人員等進行專項安全培訓。然而,實際工作中,未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、安全培訓缺失等情況很常見,作業人員根本不懂什么才是規范的作業流程,“先通風、再檢測、后作業”的安全規定被置若罔聞。例如,某公司在對沉淀池進行清洗作業時,1名員工在未對有毒有害氣體進行檢測、未佩戴防毒面具的情況下,就直接開展作業,導致中毒死亡。二來,不懂如何規范施救。在未采取可靠防護措施的情況下盲目施救,不僅于事無補,反而會造成更加嚴重的后果。
三是“不管”。由于有限空間作業并非大多數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常態,因此部分企業對有限空間作業存在重視不夠、放任不管的情況,主要表現為“不想管”和“不會管”兩方面。例如盡管有的企業有污水處理池并將之辨識為有限空間,但一般情況下并不會開展清污作業,因此也未配備有限空間作業的勞動防護用品、未開展相關應急演練等。由此可見,部分企業并未真正認識到有限空間作業風險。關于“不會管”,盡管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《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》,對作業安全保障、現場管理等做出明確要求,但現實中部分企業并未落實到位。例如,有些企業雖制定了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,但存在未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、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作業實際情況不符、安全防范措施不具有針對性、監護人與作業人為同一人等情況,究其原因,還在于企業安全管理能力不足。